2005年3月8日,星期二(GSM+8 北京时间)
浙江法制报 > 第六版:服务 改变文字大小:   | 打印 | 关闭 
昨问今答

    商家不承担侵权责任吗
  椒江宋先生来电:我购买了一小汽车,在开回路上因刹车失灵翻车严重受伤。我已起诉商家请求商家承担侵权责任,因为我想获得精神损害赔偿。商家说他们只承担违约责任,生产厂家才承担侵权责任,我的精神损害赔偿将难获得法院支持。
  本报作答:如果你人身受到一定程度的伤害,可以要求物质赔偿的同时要求精神赔偿。若有其它问题,建议当面向律师咨询。

  这损失谁承担
  嘉善刘先生来电:
  我开了一家粮食店。几个月前一供货商问我要不要一批面粉,我说等我把店里的这批面粉卖完再看看,如果我店里的卖完我就要你的这批货。事后我们还签了合同约定我只要店里的卖完我就要对方的这批货。后来供货商说这批货在路上碰上泥石流全部没有了。供货商说我倒霉这损失该我自己承担,他还说,合同一签定成立了我就要负这货的风险。我认为我不该承担,因为这合同根本还没有生效,我只是答应我店里的货卖完才要他的货,我店里的货当时还没有卖完,没卖完我就没有要他的货。这损失我要承担责任吗?
  本报作答:如你所说,你的合同是附条件成就合同。所附条件不成就,合同不生效。另外即使是生效合同,也应该看运费由谁承担。如果运费由供贷方承担,合同的履行地应当在贷物运送目的地。

  是不是先来先买
  温州袁先生来电:我是一集邮爱好者,这个月从邻居老王那以五百元成交一邮票,为慎重双方还签了合同说好一个月后一手交钱一手交邮票。可隔天另外一集邮爱好者老李对我说,老王已经在二个月前就跟他签了合同,答应这个月以八百元将邮票卖给他。老李还说他出的价钱比我高,而且他们签的合同也比我的合同要早,约定交邮票的时间也比我的时间早,应该先来先买,那邮票是他的。我知道老王现在还没有把邮票交给他,我非常想要那张邮票,我该采取什么措施得到它呢?
  本报作答:邻居老王承担违约责任。